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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7  访问次数:15917

根据《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规定,为切实做好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各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的组织聘任,确保该层级聘任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岗位

设部门一般专业岗80个,本次拟聘任部门一般专业岗人员206名。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具有胜任聘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完成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聘任管理岗位须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

6.拟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组织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应当具备的资格

1.目前高新区在编在岗人员及长期借调人员;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执行能力,思维活跃,具有承担拟任职务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4.其他岗位聘任条件详见附件1《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员额设置及任职资格标准汇总表》。

三、聘任方式

一般专业类岗位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聘任,即个人自愿选报岗位志愿报名,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研究后遴选,最终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任。

四、聘任范围

高新区现有在岗在编人员及长期借用人员,具体名单另行公示。

五、聘任实施流程

(一)发布聘任公告

2020年5月17日,在高新区公告栏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高新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实施细则及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第一轮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8:30-16:00。

2、报名地点: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中会议室。

3、提交材料: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竞聘者前往高新区门户网站下载《高新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现场报名后无修改机会。报名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统计汇总。工作人员做好各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资料收集、审核、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第一轮遴选

2020年5月19日8:30-11:30,在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中会议室进行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第一轮遴选。工作人员将各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资料提交给各部门正职,各部门领导班子针对第一轮岗位报名情况,集中研究讨论本部门拟聘岗位最合适人选,工作人员做好拟聘结果统计,并将第一轮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拟聘结果于2020年5月19日13:30前上报至高新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结果名单。

(四)第一轮遴选结果公示

2020年5月20日,将第一轮双向选择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告栏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自然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第一轮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五)第二轮岗位报名

2020年5月20日,在高新区公告栏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第二轮可供双向选择岗位清单及岗位具体任职要求。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竞聘者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同第一轮岗位报名,于2020年5月21日8:30-11:30将材料提交至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中会议室,相应工作人员做好资料收集、审核、统计汇总等工作。

(六)第二轮遴选

2020年5月21日13:00-14:30,在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中会议室进行部门一般专业岗位第二轮遴选。工作人员将各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资料提交给各部门正职,各部门领导班子针对第二轮岗位报名情况,集中研究讨论本部门第二轮拟聘岗位最合适人选,工作人员做好拟聘结果统计,并将第二轮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拟聘结果于2020年5月21日15:30前上报至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结果名单。

(七)第二轮遴选结果公示

2020年5月22日,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告栏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自然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第二轮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八)补录

2020年5月22日,进行部门一般专业岗位补录。工作人员将参加补录人员个人信息、各部门空缺聘任岗位及员额提交给领导小组,考虑参加补录人员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后对参加补录人员进行集中任命,任命结果告知相关人员。

(九)补录结果公示

2020年5月23日,将补录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告栏及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自然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录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十)签订聘用协议

由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任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1、部门一般专业岗位聘任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严肃聘任工作纪律,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坚守秘密,公正守纪,不得徇私舞弊。竞聘者必须严格遵守聘任各项规定和程序,如实填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考场作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抵触、阻挠或破坏聘任工作的开展,否则,将被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等。

七、其它有关事项

1、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聘任职务自行免除,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聘任。

2、改革前高新区现有工作人员参加高新区相关岗位竞聘的,聘任资格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3、特殊优秀的人才,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4、本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岗位员额设置及任职资格标准汇总表.xls
          附件2:高新区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登记表-20200516.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高新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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